3344222全新讯网官方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11-29


为维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,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,依照学校创建“平安校园”的精神,切实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际情况,特定以下规定:

一、为保证创业孵化基地安全、有序管理,各项目(公司)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创业孵化基地,工作证由创业孵化基地统一发放。

二、各项目(公司)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,负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,认真督促、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三、各项目(公司)指定专人负责,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,增强防火安全意识,一旦发生火警,应立即向“119”和消防中心、校保卫处报警。

四、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,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、电熨斗、电热器具,严禁吸烟。

五、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,堆放整齐,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,易爆物品不准进货,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,进货包装纸箱、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。不准在创业孵化基地内、店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。

六、不准破坏公共设施、设备和随意搬动消防器材,不准占有公共通道乱摆、乱挂、乱贴、乱扔垃圾。

七、对公司进行内饰装修,须到基地办公室办理装修审批手续。

八、搬运物品进出入创业孵化基地,须经保安登记、核定、批准后方能进出入。

九、经常检查电灯、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,如有损坏、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,应及时报请修理。

十、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。

十一、认真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破坏工作并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检查。

如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,视情节给与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、责令经济赔偿、移送司法机关等一项或多项责任追究。多次违反规定不改者或者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者,将提前终止孵化,项目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。